大米没有“营养标签”被投诉

来源:网络   2013-08-05 14:54:19   作者:
近日,句容市消费者协会受理了一起由于食品标签不合格引起的投诉案件。根据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(GB28050-2011)规定,2013年1月1日后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应该有营养标签,然而该消费者购买的2袋大米的包装袋上未标明营养标签。经过调解,最终,消费者拿回了198元货款,并得到了800元赔偿。
 
  上月31日上午,消费者韩先生在句容的一家超市购买了2袋大米。他发现,大米的外包装袋上没有营养标签。可据他所知,今年生产的食品都应该标注营养标签,因此他怀疑自己买到的大米不合格,立即向句容消协进行了投诉。
 
  面对投诉和调查,超市相关负责人起初是一头雾水。他表示,在进货过程中,大家会对食品的生产厂商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基本信息进行严格把关,但是没有注意到新规。
 
  那么营养标签到底是什么?记者了解到,根据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(GB28050-2011)规定,2013年1月1日后生产的预包装食品,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(4+1)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(NRV)百分比。“4”是指核心营养素,即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钠,“1”是指能量。预包装食品必须贴上含有营养成分信息的标签,否则不得进入市场销售。
 
  句容消协借此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,要积极开展自查,发现2013年1月1日上架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有未标注营养成分表的,自行下架退货处理,并及时告知上级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纠正,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。